19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行政院依法撤銷臺北市政府延期辦理里長選
舉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所為之撤銷,性質為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所發布之職務命令
(B)行政院所為之撤銷,乃涉及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基於專業性監
督之職權所為
(C)臺北市政府如不服該撤銷而聲請司法院解釋時,司法院大法官應就該具體
撤銷行為之適法性進行解釋
(D)臺北市政府如不服該撤銷時,其行政首長應得代表臺北市,依訴願法及行
政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救濟請求撤銷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釋字553本件行政院撤銷台北市政府延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