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有關原住民族自治方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地區,性質上為具有
地方自治團體地位之公法人
(B)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之部落,即成為具有地方自治團體地位之公
法人
(C)由山地鄉改制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依法應設置部落會議
(D)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實施自治所需財源,應由直轄市予以設算補助,並維
持改制前各該山地鄉統籌分配財源水準
統計: A(351), B(290), C(140), D(1123), E(0) #1983846
詳解 (共 10 筆)
參考3F
這題應該是故意混淆原住民族基本法的「部落」跟地方制度法的「直轄市原住民區」,
只有從山地鄉改制後的「直轄市原住民區」才是地方自治團體,並設有區民代表會跟區公所(不是部落會議)。直轄市原住民區不是誰核定來的,而是改制來的。(所以A跟B都不是)
回5樓 B是錯在具有地方自治團體
依 原住民族基本法§2-1
為促進原住民族部落健全自主發展,部落應設部落會議。部落經中央原住
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
部落之核定、組織、部落會議之組成、決議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故(B)改成以下
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之部落,即成為具有地方自治團體地位之公法人
原住民族基本法
四、部落:係指原住民於原住民族地區一定區域內,依其傳統規範共同生
活結合而成之團體,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
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
行政院核定公告的 原住民地區 "包含55個鄉鎮"
各該鄉鎮原本即為地方自治團體,並非因行政院核定公告為原住民地區後才成為地方自治團體
請問原住民區是否是公法人
若是那為何a不對,是因為它不是直轄市轉成原住民區的嗎
雖然知道D一定對,但還是想問一下A錯在哪裡?
一種原住民族地區,是山地鄉改制成的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另一種是就是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的原住民族地區
這兩者都是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所以(A)選項:
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地區,性質上為具有地方自治團體地位之公法人
這個我還是看不出來哪裡有錯?
還是說,除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是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
其他原住民鄉鎮市都不是?
例如南投縣魚池鄉(平地原住民族地區),總不會南投其他鄉都有鄉長、鄉民代表會,就魚池鄉沒有吧?
一般鄉鎮市不是都是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嗎?
另外我想了很久的是,平地原住民族地區只有鄉鎮市,沒有區,所以行政院核定公告的55個原住民地區,應該全部都是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