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下列有關空地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之土地
(B) 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 10%之土地
(C) 私有空地逾期未建築使用,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 2 倍至 5 倍之空地稅或照價收買
(D) 空地稅加徵之倍數,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後,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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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609), C(70), D(301), E(0) #330751

詳解 (共 5 筆)

#430323
平權條例第三條
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 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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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233
土地法第173條: 私有空地,經限期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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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230
  空地︰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或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十,且經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認定應予增建、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非公用建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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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之土地,應為【申報地價10%】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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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空地稅加徵之倍數,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後,報行政院核定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

依本條例第26條規定加徵空地稅之倍數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視都市發展情形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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