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關於老人福利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A)未領有生活津貼,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照顧者,照顧者得申請發給特別照顧 津貼
(B)老人福利機構分為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及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C)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
(D)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之老人, 法院得因主管機關之聲請,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59), B(350), C(249), D(224), E(0) #728160

詳解 (共 5 筆)

#1194118
第12條(津貼發給標準及辦法)

  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
  前項領有生活津貼,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照顧者,照顧者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特別照顧津貼。
88
1
#1232838
A還有錯在領有生活津貼
24
1
#991283

2老福法

(A)12 II (領有)

(B)34

(C)12 I

(D)13

12
0
#1490164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438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3512141621232933424952 

  條文;並增訂第 12-1 條條文

 

 

13

老人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必要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其向法院聲請。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原因消滅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進行撤銷宣告之聲請。

9
0
#1098821
看了好久~
(A)錯誤:需加上12條 第一項 "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安置" 此要件
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