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關於行政法法源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因僅具個案拘束力,不得作為通案依據
(B)憲法所保障之自由權因通常尚待法律規定予以具體化,故不得作為行政法法源
(C)措施性法律因欠缺規範事件之一般性,故皆不得作為行政法法源
(D)大學自治規章因規範對象之侷限性,故不得作為行政法法源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38), B(151), C(409), D(1111), E(0) #1410052
統計: A(2638), B(151), C(409), D(1111), E(0) #1410052
詳解 (共 10 筆)
#1463722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僅具個案拘束力,唯有"判例"才得以作為通案依據。
225
3
#3123237
《措施性法律》
.又稱「權宜性法律」。
.是針對特定之「事務」,而「非針對個人」所訂之權宜性措施性法律。
大法官在釋字第三九一及第五二○號解釋中,將法定預算定位為:措施性法律。
措施性法律並非只有法定預算
其他像是
針對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所制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針對持有戰士授田憑據者所制定的「戰士授田處理條例」
皆是措施性法律
措施性法律屬於實質意義的法律 但不具有普通法律的一般性
仍為行政法之法源
有錯請更正: ) )
66
0
#1474494
下列何者不具有行政法法源之屬性? (C)(D)
(A)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B)行政法院判例
(C)行政法院判決
(D)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之決議
38
2
#1589901
憲法,法律,行政命令,自治規章 均屬行政法法源
37
1
#1530605
措施性法律一般係指預算,故其不得作為行政法法源
25
12
#1467891
法源不只拘束行政機關之意思,應包含行政機關可據以為各種行政行為的依據。
17
0
#1465559
判決,行政釋示都無法喔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