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命令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之情形者,對其之信賴不值得保護
(B)人民對於公權力行使結果所生之主觀願望而未有表現已生信賴之事實者,欠缺信賴要件,不在
保護範圍
(C)解釋性行政規則經有權機關認定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者,不生信賴保護問題
(D)裁量性行政規則因非直接對外發生規範效力,故其廢止或變更不生信賴保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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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8), B(300), C(1079), D(3491), E(0) #2396961
統計: A(388), B(300), C(1079), D(3491), E(0) #2396961
詳解 (共 10 筆)
#4319599
NO.525:不受信賴保護的事由
1.法規預先訂有施行期間
2.情事變更
3.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
4.解釋性、裁量性原則因主張權益受害人提供不正確資料或不正當方法而發布者
5.純屬願望、期待
346
7
#5099399
釋字第525 號【銓敘部就後備軍人轉任公職停止優待之函釋違憲?】
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參照),即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除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C),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至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A),或法規(如解釋性、裁量性之行政規則)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又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者,則欠缺信賴要件(B),不在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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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017
最佳解 呱大~~
情事變遷(EX大規模的政治迫害) 跟 情事變更 是不一樣的
來自我簡陋的筆記,還請高手做更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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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6317
法規重大違反上位規範 不生信賴保護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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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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