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公司有建地一筆,橫跨乙、丙兩直轄市,欲在其上興建房屋。甲公司申請建築執照,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乙市政府有受理建築執照申請之管轄權
(B)丙市政府有受理建築執照申請之管轄權
(C)乙、丙市政府認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D)應依建地坐落在乙、丙市內面積多寡,決定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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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14), C(822), D(4537), E(0) #2396964
統計: A(10), B(14), C(822), D(4537), E(0) #2396964
詳解 (共 7 筆)
#4249933
地方制度法
第 21 條
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
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D);必要時,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各相關地方
自治團體共同辦理或指定(C)其中一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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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0337
用行政效能的邏輯去思考:
一件事一個行政機關管轄即可,否則疊床架屋,沒有效率。
(D)依據面積比例共同管轄,管轄過程所有疑義,勢必需要兩機關再行協調,耗損行政資源。
因此,(D)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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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8646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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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184
這題應該是管轄競合沒毛病 D也錯的很明顯 只是當下看到選項 C 依據13條 應該是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不能分別受理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之 “不能協議”由共同上級機關指定 所以選項說“認有統一管轄之必要”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應該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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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061
依行政程序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1)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優先原則)。
(2)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協議原則)。
(3)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本題ABC均為正確,D為錯誤。
資料來源:
林清113行政法百分百P.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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