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及第4條之規定,總統、副總統之彈劾,何者正確?
(A)由監察委員三分之二提案
(B)提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三通過即可
(C)經由公投投票,過半數同意後解職
(D)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即解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 B(73), C(64), D(1207), E(0) #184389

詳解 (共 4 筆)

#1460240
憲增第4條: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5
0
#2679848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X    ...
(共 2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3752750

彈劾:1/2,2/3,大法官

2
0
#6097975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及第4條之規定,總統、副總統之彈劾,何者正確?
(A) 由監察委員三分之二提案❌
  1. 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是由「立法委員」提案,而非監察委員。
  2. 監察院的彈劾權不及於總統、副總統。
(B) 提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三通過即可❌
  1. 通過的門檻是「三分之二」,不是四分之三。
  2. 且通過後還需送交憲法法庭審理,並非「即可」解職。
ㅤㅤ
(C) 經由公投投票,過半數同意後解職❌
  1. 這是「罷免」案的程序,而非「彈劾」案。
  2. 彈劾是基於法律責任的追究,由立法權發動、司法權審理;罷免則是基於政治責任的追究,由人民投票決定。
ㅤㅤ
(D) 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即解職✔️
這完整且正確地描述了彈劾案在立法院通過後的審理機關、審理方式及判決效力。
6842f38bbd25f.jpg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8274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共 7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