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警察人員特考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76913
年份:108年
科目: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2 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所定違反本法案件之救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 10 日內聲明異議
(B)原處分警察機關認為聲明異議無理由者,應於收受後 5 日內加具意見,送交簡易庭
(C)受裁定人對於簡易庭關於聲明異議所為之裁定不服,得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
(D)受裁定人對簡易庭就第 45 條移送案件所為之裁定不服,得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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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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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第 55 條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
私人筆記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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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56條 原處分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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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編 處罰程序 第 五 章 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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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所定違反本法案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