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為 17 歲之高中生,為博取心怡對象的好感,而願意接受紋身師傅乙於其手臂刺一個十元硬幣大小 的愛心圖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不具民法上之行為能力,故其承諾無效
(B)未成年人對自己的身體並無處分權,須由其父母代為承諾始可
(C)乙不得主張推測承諾以阻卻傷害罪之違法性
(D)手臂刺青難以回復原樣,屬刑法第 10 條之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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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48), C(132), D(5), E(0) #3505989

詳解 (共 4 筆)

#6591853
(C)推測承諾
推測承諾是在事實上無法得到被害人承諾時,藉由各種客觀狀況盡可能去探求被害人本人的意思。像是在醫療行為上,如昏迷、中風、心臟病發作、頭部受傷而無法言語。
→這題可以得到甲的承諾,所以當然就不得主張推測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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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得被害人之承諾
承諾能力之判斷,非以刑法上具完全責任能力為要,也不以民法成年規定為限,須個案判定是否對所放棄之法益,具完整成熟之認識能力與判斷能力。
→甲有無承諾能力與其是否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關。
(B)得被害人之承諾
承上,有承諾能力,故對自己的身體有處分權。但須注意僅能處分「個人法益」,生命法益、身體重大法益則不能處分。
→甲對自己身體應有處分權
(D)重傷的定義
刑法第10條第4項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刺青僅為輕微的身體法益(普通傷害),並不符合「重傷」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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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1954
本題關鍵: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承諾、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A) 甲不具民法上之行為能力,故其承諾無效
→民法角度是效力未定,非絕對無效;刑法角度的承諾能力必須看心智的成熟度,看個案是否有能力判斷捨棄身體法益的意義及效果,年齡非絕對。
(B) 未成年人對自己的身體並處分權,須由其父母代為承諾始可
→同上,被害人之承諾,仍以其所放棄之法益為法律所允許者為限,而在非重傷之身體法益處分權,未成年人之處分並非法所不許。
(C) 乙不得主張推測承諾以阻卻傷害罪之違法性
→推測承諾僅在被害人現實上確定無法就法益侵害表達同意或拒絕的情況下,方可適用。本題甲非無法承諾,乙不得主張,本選項正確。
(D) 手臂刺青難以回復原樣,刑法第 10 條之重傷
→大範圍刺青才屬之(95台上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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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8523
正確答案是:   (C) 乙不得主張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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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9106

2 甲為 17 歲之高中生,為博取心怡對象的好感,而願意接受紋身師傅乙於其手臂刺一個十元硬幣大小 的愛心圖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不具民法上之行為能力,故其承諾無效 
刑法上的承諾應該用當事人當下意識清楚 有辨別事理能力 因此這裡丙的承諾有效
 (B)未成年人對自己的身體並無處分權,須由其父母代為承諾始可
身體處分權爲甲所有 民法 跟刑法不要會一起
 (C)乙不得主張推測承諾以阻卻傷害罪之違法性
推測承諾通常都是無意識 或暈倒的人沒有辦法為承諾或是拒絕 這裡甲是未成年不是死了
所以還是可以為承諾
 如果甲可以為承諾 乙就不能主張推測承諾 他應該要直接問他 而不是推測

 (D)手臂刺青難以回復原樣,屬刑法第 10 條之重傷
 重傷 是ㄧ肢的功能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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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4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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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13條 1.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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