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見乙被一群不良少年追殺,倉皇逃命,為救乙脫離危險,乃將乙推入甲經營的豬肉攤內隱蔽,乙因而頭部撞到肉攤受傷。關於本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救乙致乙受傷之行為,係屬緊急避難之行為
(B)甲救乙致乙受傷之行為,不該當傷害罪之客觀構成要件
(C)甲救乙致乙受傷之行為,係屬正當防衛之行為
(D)甲救乙之行為,因有造成乙受傷,故仍應承擔傷害罪責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A)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因避免自...
未解鎖
(一)對不良少年主張-正當防衛 原因...
未解鎖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選項B為什麼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