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機關應至少幾年辦理一次評鑑?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6), B(636), C(4), D(0), E(0) #1821984

詳解 (共 4 筆)

#3250758


特教法修法一讀通過

教育部:可達到行政減量目的

2019/03/15 新聞

為完備特殊教育法規範、符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意旨,以維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提出特殊教育法第14、26、47條修正

第47條:修正高中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評鑑週期,由「每三年」修正為「每四年」辦理一次,或依學校評鑑週期併同辦理,以減少行政機關及受評學校之工作負荷;另為維護特教學生學習權益,除以特教評鑑方式督導外,各主管機關另有訪視,輔導,座談等機制,以掌握各校特殊教育業務辦理情形。本次修法精神在於避免評鑑重複,但不能免除。

 

資料來源

10
0
#3311677

修正高中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評鑑週期,由「每三年」修正為「每四年」辦理一次,或依學校評鑑週期併同辦理


3
0
#3198903
現在是不是改成4年一次呢?
(共 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1
#3315640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