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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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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桃園縣100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 [專門科目:特教]#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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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桃園縣100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 [專門科目:特教]#7638 |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桃園縣100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 [專門科目:特教]#7638
年份:
100年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2. 下列何者為98年所修訂之特教法和舊法不同之處?
(A)教育主管機關為保障學生權益,可不經家長同意進行鑑定安置
(B)特殊學校之設立以小班小校為原則
(C)除教育系統之正規學校外,社福機構和少年矯正學校亦得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D)身心障礙國民義務教育向下延伸至三歲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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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站僕】摩檸Morning.
B5 · 2013/03/31
推薦的詳解#582236
未解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D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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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
B11 · 2013/05/21
推薦的詳解#630823
未解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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