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成立,主要為辦理學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下列何者非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工作任務?
(A)審議校內課程計畫及特教班/資源班使用之自編教材
(B)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C)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D)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79), B(351), C(24), D(324), E(0) #2388577
統計: A(1079), B(351), C(24), D(324), E(0) #2388577
詳解 (共 8 筆)
#6053243
學校為促進特殊教育發展及處理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審議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十、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十一、審議特殊教育班設班計畫、課程規劃及特殊教育方案。
十二、審議轉學或轉入不同群科身心障礙學生之學分數對照與認定。
十三、處理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3
0
#7275588
(A) 選項應該為
第三條 第11項 審議特殊教育班設班計畫、課程規劃及特殊教育方案
特推會沒有審議校內課程計畫喲
0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