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何種法律規定,曾遭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其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
(A)羈押犯罪嫌疑人,僅須檢察官同意,無須法院核准
(B)限定僅有視障者方能從事按摩業
(C)無正當理由任意跟追他人,得課處罰鍰
(D)人民團體不得主張共產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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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8), B(707), C(207), D(9864), E(0) #529711
統計: A(438), B(707), C(207), D(9864), E(0) #529711
詳解 (共 7 筆)
#909222
從題目中的用詞"言論自由",應該可以作為一個選答的判斷
75
5
#934402
(A) 釋字第 392 號
(B) 釋字第 649 號
(C) 釋字第 689 號
(D) 釋字第 644 號
44
2
#1308775
字號 | 釋字第 644 號 |
|---|---|
公布 | 民國 97年6月20日 |
爭點 | 人民團體法對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之團體不許可設立規定違憲? |
解釋文 | 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同法第五十三條前段關於「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有違反第二條……之規定者,不予許可」之規定部分,乃使主管機關於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以前,得就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之政治上言論之內容而為審查,並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於此範圍內,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
41
1
#1393675
1. 原在人民團體法中第2條規定:
2. 現已修法刪除
| 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 |
30
1
#773869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44
釋字第 644 號
釋字第 644 號
13
0
#5628388
人民團體主張共產主義,也不是直接實施共產主義,沒有什麼太大危害,只是一種思想而已
7
0
#773702
請問出自於哪一條法律?謝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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