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2878
年份:110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20 有關刑法第 185 條之 3 不能安全駕駛罪之說明,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甲酒量甚差,喝了一瓶啤酒後駕車離去。途中受酒精影響撞擊前車,所幸無人傷亡。警察測得甲吐 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 毫克,但發現甲精神恍惚無法平衡步行,甲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
(B)甲酒後不能安全駕駛自用小客車,於駕駛途中,因過失致人受普通傷害時,係於繼續駕駛之行為中 觸犯過失致傷罪,故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
(C)甲於前晚與友人聚餐,喝了數杯高粱酒,睡了一覺起床之後,駕駛小客車上班,途經警察臨檢,竟 測得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7 毫克,仍會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
(D)甲駕駛自用小客車,經警攔查,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4 毫克,雖甲酒量甚佳,駕駛毫無異狀, 且未發生事故,仍會構成本條之不能安全駕駛罪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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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373號: 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