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滿幾天,則其自中華民國境外雇 主取得之勞務報酬免稅?
(A) 30 天
(B) 90 天
(C) 183 天
(D) 365 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 B(445), C(65), D(1), E(0) #804861

詳解 (共 1 筆)

#5642827
所得稅法第8條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90天者,其自中華民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