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就人事體制為「部外制」的缺點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事組織分散於各部,則各部人才設備均易產生不足
(B)行政、立法機關常不能與人事部門密切配合,未能發揮功能
(C)各部自成人事行政體系,政府整體人事行政不易配合改革
(D)人事行政事務之處理,各部各自為政,步調不一
統計: A(225), B(3342), C(820), D(761), E(0) #1266871
詳解 (共 8 筆)
下列何者最能說明部內制人事機關體制的缺點?
(A)對實際行政的需要,較不了解,無法對症下藥 >>部外制缺點
(B)人事行政事務之處理,各部各自為政 >>力量分散
(C)職權較無衝突,易收事權統一 >>部內制優點
(D)破壞機關首長行政責任的完整性>>部外制缺點。削弱原行政機關領導權,破壞行政責任完整性。
初等/五等/佐級◆行政學- 104 年 - 原住民特考五等一般行政#26624
答案:B
人事機關的體制結構之幕僚制(人事幕僚機關)-部外制的優缺點
1. 部外制的優點
(1) 不受政黨與行政首長的干預控制,較能客觀公正的為國選才。
(2) 較能集中人力、財力、物力,對人事行政做通盤周詳的籌劃。
(3) 採用公開競爭的考試方法,可避免徇私舞弊。
2. 部外制的缺點
(1) 行政部門時常不能與人事機構密切配合,或受制太多,而未能發揮功能。
(2) 對實際行政的需要,並不十分了解,所採措施常常不能對症下藥。
(3) 人事業務中,原應屬於行政部門首長者,如:獎懲、陞遷等,一旦強行分出,不但削弱了領導權,且破壞了組織功能及行政責任的完整性。
人事機關的體制結構之幕僚制(人事幕僚機關)
所謂幕僚制是指人事主管機關隸屬於最高行政首長(內閣總理或總統)之管轄,乃為最高行政機關的之人事幕僚機關。依其是否與各行政部門平行運作,可分為「部內制」與「部外制」,茲說明如下:
1. 部外制:
(1) 所謂部外制是指,人事行政權集中由與各行政部門平行的機關統一行使者,亦即在行政部門之外,另設立不受部門行政主管指揮監督的人事機關,但仍受最高行政首長的指揮監督。
(2) 如美國在1978年以前的「文官委員會」、日本「人事院」等都是部外制的適例。
2. 部內制:
(1) 所謂部內制是指,人事行政權分由各行政部門自理其人事行政業務。
(2) 如二戰前的法國即採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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