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95年 - 95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庭務員:民事訴訟法大意#3254 |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5年 - 95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庭務員:民事訴訟法大意#3254

年份:95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1 關於第三審上訴制度,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第三審律師費用為裁判費之一部分,由敗訴當事人負擔
(B)當事人對於第一審法院依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終局判決,就其確定之事實認為無誤者,得合意逕向第三審法院上訴
(C)改採上訴許可制度,依民事訴訟法第469 條以外之事由為上訴理由者,應經第三審法院之許可
(D)任何訴訟均得上訴至第三審法院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2846507
未解鎖
(A)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須委任律師為訴...
(共 12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推薦的詳解#5358471
未解鎖
CH4 上訴審程序 第三審程序 21...
(共 18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