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若依右框當代判決書要項,觀察上列古代判決書,最符合文中所述的是:
(A)當事人:程十乙為原告,劉珵、鄭七為被告
(B)事實:鄭七有償獲得元老,自認有理由繼續保有養子
(C)主文:劉珵須賠償鄭七,並不得與元老恢復父子關係
(D)理由:鄭七已撫養元老三年;元老已對生父心懷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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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 B(646), C(196), D(57), E(0) #3195625
統計: A(70), B(646), C(196), D(57), E(0) #3195625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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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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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關係」是人倫關係中最重要的。當父親年邁,兒子不能侍奉在側,該罪責在於兒子;當兒子年幼,父親卻無法撫養,該罪責在於父親。「劉珵」是衡州知郡的孫子,他有一個兒子叫「元老」,元老幼年時劉珵並未妥善撫養他,
最後元老被賣給當地的鄉民「鄭七」。劉珵棄官耕田,此種情況也讓人憐憫,這或許是劉珵因一時貧困而賣子的原因。後來,元老在鄭七家感到不安,就逃回父親劉珵家,劉珵本應依循天理,自己撫養兒子,但他卻再次將元老賣給程十乙,這樣的行為意在何處呢?他可說是敗壞人倫、嚴重破壞天理。現在鄭七在元老離開三年後,提出告訴要取回元老,這樣的決定也毫無道理可言。……劉珵兩次賣掉元老,沒有作為一位父親的樣子,按理應受勘察及杖責,但因有祖父官蔭可贖,因此判決小杖二十,而元老被送到族長劉萬二的宣教宅收養。看著元老的行為和態度表現出狡詐的樣子,且所學已經偏離正道,因此,請劉萬二宣教嚴加約束,以免淪為卑鄙,同時也能保持清白,避免給自己聲譽帶來汙點,這將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最後元老被賣給當地的鄉民「鄭七」。劉珵棄官耕田,此種情況也讓人憐憫,這或許是劉珵因一時貧困而賣子的原因。後來,元老在鄭七家感到不安,就逃回父親劉珵家,劉珵本應依循天理,自己撫養兒子,但他卻再次將元老賣給程十乙,這樣的行為意在何處呢?他可說是敗壞人倫、嚴重破壞天理。現在鄭七在元老離開三年後,提出告訴要取回元老,這樣的決定也毫無道理可言。……劉珵兩次賣掉元老,沒有作為一位父親的樣子,按理應受勘察及杖責,但因有祖父官蔭可贖,因此判決小杖二十,而元老被送到族長劉萬二的宣教宅收養。看著元老的行為和態度表現出狡詐的樣子,且所學已經偏離正道,因此,請劉萬二宣教嚴加約束,以免淪為卑鄙,同時也能保持清白,避免給自己聲譽帶來汙點,這將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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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當事人:程十乙為原告,劉珵、鄭七為被告
「當事人」部分,原告應為鄭七,被告應為劉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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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事實:鄭七有償獲得元老,自認有理由繼續保有養子
「事實」為訴訟雙方主張的事實,從文中「鄭七入詞,欲取回元老於已去三年後」可知,鄭七主張自己有花錢買元老,因此可以取回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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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主文:劉珵須賠償鄭七,並不得與元老恢復父子關係
「主文」為法官的決定,即劉珵小杖二十、鄭七不能取回元老,元老交由劉萬二宣教來教導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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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理由:鄭七已撫養元老三年;元老已對生父心懷不滿
「理由」則是因為「買賣兒子」本身即是違法之事,劉珵賣子理應受罰,鄭七買子亦違法,雖然有償,然而仍不能取回元老,而元老因為「情貌奸狡,兼所習已乖」,故交由劉萬二宣教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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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譯:
「父子關係」是人倫關係中最重要的。當父親年邁,兒子不能侍奉在側,該罪責在於兒子;當兒子年幼,父親卻無法撫養,該罪責在於父親。「劉珵」是衡州知郡的孫子,他有一個兒子叫「元老」,元老幼年時劉珵並未妥善撫養他,最後元老被賣給當地的鄉民「鄭七」。劉珵棄官耕田,此種情況也讓人憐憫,這或許是劉珵因一時貧困而賣子的原因。後來,元老在鄭七家感到不安,就逃回父親劉珵家,劉珵本應依循天理,自己撫養兒子,但他卻再次將元老賣給程十乙,這樣的行為意在何處呢?他可說是敗壞人倫、嚴重破壞天理。現在鄭七在元老離開三年後,提出告訴要取回元老,這樣的決定也毫無道理可言。……
劉珵兩次賣掉元老,沒有作為一位父親的樣子,按理應受勘察及杖責,但因有祖父官蔭可贖,因此判決小杖二十,而元老被送到族長劉萬二的宣教宅收養。看著元老的行為和態度表現出狡詐的樣子,且所學已經偏離正道,因此,請劉萬二宣教嚴加約束,以免淪為卑鄙,同時也能保持清白,避免給自己聲譽帶來汙點,這將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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