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關於督促程序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督促程序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屬專屬管轄
(B)債務人設有事務所或營業所者,以因關於其事務所或營業所之業務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涉訟者為限,得由該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C)債務人住所地跨連數法院管轄區域內,依民事訴訟法第 21 條規定,各該法院俱有管轄權
(D)法院對於支付命令之聲請,認無管轄權者,應依職權或依債權人之聲請, 以裁定移送於管轄法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1), B(47), C(113), D(313), E(0) #3427851

詳解 (共 4 筆)

#6478918
關於督促程序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依督促程序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屬專屬管轄✔️
  1. 民事訴訟法第510條明文規定:「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或第二十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

  2. 條文直接使用了「專屬」二字,表示支付命令的管轄權是法定的、排他的,當事人不能以合意方式變更管轄法院。這確保了督促程序的進行地點與債務人有緊密的連結,保障其程序利益。

民事訴訟法第 510 條

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或第二十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 6 條

對於設有事務所或營業所之人,因關於其事務所營業所業務涉訟者,得由該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B) 債務人設有事務所或營業所者,以因關於其事務所或營業所之業務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涉訟者為限,得由該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1. 前述的民事訴訟法第510條引用了第6條的規定。第6條即是關於「營業所」的特別審判籍,其內容為:「對於設有事務所或營業所之人,因關於其事務所營業所業務涉訟者,得由該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2. 此選項完整且正確地敘述了第6條的要件。必須是與該營業場所的「業務相關」的債務,才能由該營業場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例如,向A公司的台北分公司進貨所產生的貨款,可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C) 債務人住所地跨連數法院管轄區域內,依民事訴訟法第 21 條規定,各該法院俱有管轄權✔️
  1. 支付命令的管轄權依據第510條,包含依第1條「普通審判籍」(以被告住所地為準)。
  2. 若債務人的住所地剛好位於數個法院的轄區交界,或因行政區劃重疊等原因,導致數個法院的轄區都涵蓋其住所,則依據民事訴訟法第 21 條,這些法院都對此案件擁有管轄權,債權人可以選擇向其中任一法院聲請。

民事訴訟法第 21 條

被告住所、不動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其他據以定管轄法院之地,跨連或散在數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法院俱有管轄權。

(D) 法院對於支付命令之聲請,認無管轄權者,應依職權或依債權人之聲請, 以裁定移送於管轄法院
  1. 民事訴訟法第513條第1項規定:「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五百零八條第五百十一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2. 一般訴訟程序中,如果法院發現自己無管轄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8條,原則上應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將案件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3. 但在督促程序中,為了維持其快速、簡易的特性,法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法院發現聲請不符合法定要件,其中就包括第510條「管轄權」規定,法院應直接以裁定「駁回」該聲請,而不是花費時間和程序去「移送」。債權人收到駁回裁定後,必須自行向正確的管轄法院重新提出聲請。

民事訴訟法第 513 條

 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五百零八條第五百十一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就請求之一部不得發支付命令者,應僅就該部分之聲請駁回之。

2   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29
0
#6393373
法院認為支付命令無管轄權,會直接以裁定駁...
(共 1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6479596
補充管轄法院考點第510條(管轄法院)﹝...
(共 7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325780
民事訴訟法§510管轄法院
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第二十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
A:正確。
B:參照民事訴訟法§2§6,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有管轄權。
C:正確。參照民事訴訟法§20,各被告住所之法院都有管轄權,也適用民事訴訟法§21管轄競合。
ㅤㅤ
民事訴訟法§513支付命令之駁回
1.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五百零八條第五百十一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就請求之一部不得發支付命令者,應僅就該部分之聲請駁回之。
2.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D:參照民事訴訟法§510,支付命令應向有管轄權之法院聲請,否則法院應裁定駁回。
0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7033888
未解鎖
民事訴訟法 第513條 1.支付命令之...
(共 18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7105503
未解鎖
補充管轄法院考點 第510條(管轄...
(共 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私人筆記#7944854
未解鎖
關於督促程序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共 134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