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五段教學法是下列哪一學者之主張?
(A)洛克
(B)赫爾巴特
(C)斯賓賽
(D)盧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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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721), C(12), D(3), E(0) #95382
統計: A(15), B(721), C(12), D(3), E(0) #95382
詳解 (共 1 筆)
#59144
由齊勒(T. Ziller, 1817-1882)和其弟子賴恩(W. Rein, 1847-1929)兩次的修訂,遂成為正式的五段教學法。每一階段的教導原則如下:
1.準備(preparation):教師在此階段應設法了解學生的特質和程度,決定要教的教材、預估學習者聯結新舊教材的統覺過程、設計引起動機的活動等。
2.提示(presentation):教師以講述或說明的方式,提綱挈領的、有秩序的提示教材重點。
3.比較或抽象(comparison or abstract):透過師生的互動,刺激學生將新教材與舊經驗相互比較或聯合,以發現原則或原因,促進觀念的抽象化。
4.總括(generalization):此階段包括協助學生思維的類化和分化。不同的觀念使之劃分,相同或類似的經驗使之類化,以促進學習者有系統的和統整的吸收教材。
5.應用(application):指導學習者將習得的原理原則或知識,如何應用到實際的情境上,以解決問題。從問題的解決中,以驗證原則或知識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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