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股務人員 - 股務作業法規#124753
年份:104年
科目:證照◆股務作業法規
22. 股東通訊地址,以股東印鑑卡之記載為準。但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集中辦理過戶之股東,如股東印鑑卡填留資料,其留存地址與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通知地址不符時,__________。(A)以股東辦理異動之最新地址為準 (B)以股東印鑑卡為準(C)以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通知之地址為準 (D)電話詢問股東,以股東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