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下列憲法規定,何者具保障司法審判獨立之意涵?
(A)司法院解釋憲法
(B)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
(C)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D)法官為終身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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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 B(17), C(77), D(698), E(0) #1545719
統計: A(127), B(17), C(77), D(698), E(0) #1545719
詳解 (共 1 筆)
#1667120
釋字第 539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91年2月8日
解釋爭點
高地院庭長調任要點違憲?
解釋文
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除揭示司法權獨立之原則外,並有要求國家建立完備之維護審判獨立制度保障之作用。又憲法第八十一條明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旨在藉法官之身分保障,以維護審判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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