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渥爾夫(D. Wolf)倡導的對抗式評鑑模式,共分為四個階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選擇問題階段
乙、產生問題階段
丙、準備驗證階段
丁、聽證階段
(A)甲→乙→丙→丁
(B)乙→甲→丙→丁
(C)丙→甲→乙→丁
(D)丁→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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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7), B(1784), C(218), D(128), E(0) #2817190
統計: A(427), B(1784), C(218), D(128), E(0) #2817190
詳解 (共 6 筆)
#5479846
渥爾夫(Wolf)-對抗式評鑑
將審判程序應用於評鑑上形成所謂的「對抗式評鑑」。其是從二面的觀點來看評鑑的項目,要求特定的個人,針對評鑑的問題做出判斷。
模式四階段:產生問題、選擇問題、準備論證及聽證階段。
優點:問題相關的證據論點有競爭力,可提升論點的品質。
缺點:提出論證者的表達技巧優劣,會影響其他人員的判斷,而且參與人士較多,經費開銷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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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6303
對辯式模式(司法式評鑑) Adversary evaluation:
1. 倡導者:歐文斯 Owens 與伍爾夫 Wolf 的課程評鑑途徑。
2. 將司法審判的組織與程序,應用到課程評鑑上。在評鑑中,可以成立彼此相互對立的原
告和被告的正反方辯論團體,令其對同一課程問題,呈現不同的主張。
3. 對辨式的課程評鑑實施程序,包括二個階段:
(1) 計劃階段:旨在產生課程爭論問題,進而選擇課程爭論問題,以準備辯論。
(2) 聽證階段:旨在課程聽證會議之前,由每一課程評鑑小組彼此審閱主要的論點,
並在課程聽證官協調下,建立課程聽證規則與程序,後進行聽證。
優點:可促成課程政策公開的討論、採取獨特的口頭報 告形式、提供各種可用資料
促進課程設計與發展工作的評鑑。
限制:要找到勢均力敵的對辯雙方實屬不易;課程決策 人員難免有偏見,而做成錯
誤判決;對辯雙方的花費由於人員組織和資料收集的工作加倍,其費用也相對
提高,因此,有其執行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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