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在某些行政領域中,依法律特別規定,提起訴願前,須先向原處分機關表示不服。下列何者不屬於此種程序?
(A)依集會遊行法之申復
(B)依專利法之再審查
(C)依政府採購法之申訴
(D)依兵役法之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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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2), B(197), C(766), D(310), E(0) #3563716
統計: A(182), B(197), C(766), D(310), E(0) #3563716
詳解 (共 5 筆)
#6782309
在某些行政領域中,依法律特別規定,提起訴願前,須先向原處分機關表示不服。下列何者不屬於此種程序?
(A) 依集會遊行法之申復✔️
根據《集會遊行法》,對於主管機關(警察機關)關於集會、遊行之申請所為之許可、不許可、限制或撤銷、廢止許可之決定不服者,應先向原主管機關之上級警察機關「申復」。對申復結果再不服,才能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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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依專利法之再審查✔️
當專利申請人對智慧財產局的核駁審定書不服時,必須先申請「再審查」。對於再審查的結果仍然不服,才能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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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依政府採購法之申訴❌
- 所謂訴願先行程序,是指法律特別規定,人民對於行政處分不服時,不能馬上提起訴願,必須先向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提出異議、申復、複核等,請求重新審查。必須要走完這個程序後,如果仍然不服,才能接著提起訴願。
- 政府採購法建立了一套獨立的「異議、申訴」雙級救濟制度。廠商對招標、審標、決標之異議處理結果不服,是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起「申訴」。依據政府採購法第 83 條,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若再不服,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而不是提起訴願。
- 因此,政府採購法的「異議」,才是訴願先行程序;政府採購法的「申訴」,是相當於訴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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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依兵役法之複核✔️
役男對於體位判定或兵役相關處分不服時,必須先依法向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申請「複核」。對於複核結果不服,才能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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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4032
類似考題比較
22下列程序,何者不得取代訴願程序?
(A)政府採購法之申訴審議程序
(B)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審程序
(C) 稅捐稽徵法之復查程序
(D)行政執行法之聲明異議程序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320-110年-110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法學大意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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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9943
訴願先行程序─異議程序
異議程序於各該法規範中並不相同,主要有以下類型:
1. 稅捐稽徵法:申請復查 (稅捐法§35)。
2. 商標法:異議 (商標法§48)。
3. 專利法:申請再審查 (專利法§48)。
4. 集會遊行法:申復 (集遊法§16)。
5. 兵役法:申請複核 (兵役法施行法§40)。
6. 藥事法:異議 (藥事法§99)。
7. 全民健康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審議 (健保法§5、勞保條例§5)。
8. 釋字382:學生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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