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對辯式評鑑(adversary model)將課程事件比喻為什麼?
(A)辯論
(B)聽證
(C)訴訟
(D)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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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03), B(277), C(2148), D(341), E(0) #216809

詳解 (共 7 筆)

#190265


司法評鑑又稱對辯式評鑑,由司法審判衍生,教育事件替代訴訟事件,正反雙方意見小組替代原告與被告律師,評鑑替代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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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26
Wolf(1975)將審判程序應用於評鑑上形成所謂的「對抗式評鑑」(adversary evaluation)。其是從二面的觀點來看評鑑的項目,要求特定的個人,針對評鑑的問題做出判斷。這個模式的四個階段是:產生問題、選擇問題、準備論證及聽證階段。其優點是問題相關的證據論點有競爭力,可提升論點的品質。缺點是提出論證者的表達技巧優劣,會影響其他人員的判斷,而且參與人士較多,經費開銷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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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05

對辯式(對抗式)評鑑,又稱司法式評鑑:藉司法裁判原告與被告兩造的對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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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618

對辯式評鑑(adversary model)將課程事件比喻----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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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85
就像是法庭上雙方打官司-->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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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092
adversary (競賽中的)對手 → 與對手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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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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