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應按申報地價,依法徵收地價稅。應納地價稅額因公告地價調整 致納稅義務人繳納困難者,得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 納,延期繳納期間不得逾六個月,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多久?
(A)一年
(B)一年六個月
(C)二年
(D)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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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 B(15), C(19), D(10), E(0) #2084255

詳解 (共 3 筆)

#5510014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應按申報地價,依法徵收地價稅。
應納地價稅額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納稅義務人繳納困難者,得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間不得逾六個月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一年
前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依社會經濟情況及實際需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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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8946

法規名稱:    平均地權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內政部 地政目

17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應按申報地價,依法徵收地價稅

應納地價稅額因公告地價調整致納稅義務人繳納困難者,得於規定繳納期

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間不得逾六個月

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一年

前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依社會經濟情況及實

際需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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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7987
平均地權條例第17條(地價稅之徵收、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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