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為了提升游泳教學品質以及降低游泳教學活動的風險,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游泳池管理規範」,有關實施游泳教
學師生的比例,下列何者正確?
(A)七歲以下師生的比例以一比十為原則
(B)七至十歲師生的比例以一比十五為原則
(C)十歲以上學生基於教學與安全考量再細分為「初學者」每班以十至十二人為原則,「非初學者」每班以十二至
十五人為原則
(D)一律規定師生的比例以一比十五為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8), B(180), C(1845), D(68), E(0) #1996488
統計: A(238), B(180), C(1845), D(68), E(0) #1996488
詳解 (共 5 筆)
#5397528
游泳池提供游泳訓練班者,應遵守下列管理事項:
(一)學員為七歲以下、國小一年級或不諳水性者, 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五至七比一。
(二)學員為七歲至十歲、國小二年級至四年級或可換氣前進十五公尺者, 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十至十二比一。
(三)學員為十歲以上、國小五年級以上或可換氣前進二十五公尺者, 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十五比一。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825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