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年新北市國小教甄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科#22090 |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年新北市國小教甄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科#22090

年份:104年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27. 有關特殊需求領域中「動作機能訓練」之安排,以下敘述何者較不適切?
(A) 有需要藉由動作機能訓練,以促進其參與學校活動者。
(B) 根據神經發展理論,先規劃粗大動作訓練,再加強精細動作訓練。
(C) 經專業團隊評估後,認為其動作的活動與參與可增進其潛能者。
(D) 學生因身體活動量過少,造成身體機能惡化,藉由動作機能訓練促進其健康。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4 筆)

推薦的詳解#3372429
未解鎖
現在動作機能訓練 已經改成功能性動作訓練...
(共 3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1
推薦的詳解#3387531
未解鎖
補樓上功能性動作訓練課程目標(一) 培養...
(共 1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推薦的詳解#3886293
未解鎖
1.運用功能性動作技 能參與生活作息與學...
(共 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推薦的詳解#5995612
未解鎖
我的理解是:視學生需要,粗大動作、精細動...
(共 5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