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有關地方制度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自為立法並執行者為自治事項
(B)所謂「地方自治團體」係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
(C)所謂「信託事項」,係指地方自治團體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交付非屬該團體之事務
(D)省劃分為縣、市;縣劃分為鄉、鎮、縣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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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 B(96), C(2574), D(742), E(0) #2790719
統計: A(167), B(96), C(2574), D(742), E(0) #2790719
詳解 (共 7 筆)
#5214208
C是委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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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8825
以下條文皆出自地方制度法
(A)(B)(C) §2
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自治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委辦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D) §3
省劃分為縣、市〔以下稱縣(市)〕;縣劃分為鄉、鎮、縣轄市〔以下稱鄉(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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