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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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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桃園市105年度 身心障礙C#5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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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桃園市105年度 身心障礙C#51934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桃園市105年度 身心障礙C#51934
年份:
105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28. 某生有注意力固執的現象,例如:在從事某些行為或活 動時很難要求他做其他的事情。下列何者非為資源班教 師所應採取的策略?
(A)課程設計使某生能轉移注意力固執源至與課堂學習 有關的事情上
(B)讓某生多練習注意力轉換行為或活動
(C)安排會引起某生注意力固執的活動再加以訓練
(D)將某生座位安排在講桌附近以利教師注意其行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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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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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安排會引起固執行為的活動
(共 1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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