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屬違法行為
事實行為:發現埋藏物、遺失物拾得、物權拋棄、無因管理
三催四請拒絕他人邀約意思通知
買賣雙方契約(=法律行為)意思表示決議
要有開會觀念通知讓與瑕疵物
法律行為須具備一定的要件始能成立並發生效力,稱為一般要件,又區分為一般成立要件及一般生效要件。一般成立要件包含當事人、標的及意思表示。一般生效要件則為當事人須有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標的須合法、妥當、可能、確定;意思表示須健全並趨於一致(單獨行為除外)。
29 下列何者,非法律行為之一般成立要件? (A)當事人 (B)意思通知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