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甲承攬乙公司辦公室裝修工程,雙方約定,甲若未於 110 年 3 月 1 日前完工,每逾 1 日即給付工程費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下列關於甲乙間違約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間違約金之約定,如契約未另有訂定者,依民法第 250 條第 2 項視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
(B)法院若認為甲乙間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予以酌減
(C)依民法規定,法院不得就甲乙間之懲罰性違約金予以酌減
(D)甲乙間約定之違約金,雖以金錢為標的,但得約定違約時,以金錢以外之給付為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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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2), B(390), C(1982), D(243), E(0) #2822182
統計: A(132), B(390), C(1982), D(243), E(0) #2822182
詳解 (共 5 筆)
#5265180
以下條文皆出自民法
(A)甲乙間違約金之約定,如契約未另有訂定者,依民法第 250 條第 2 項視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
§250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B)法院若認為甲乙間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予以酌減
§252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C)依民法規定,法院不得就甲乙間之懲罰性違約金予以酌減
§252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D)甲乙間約定之違約金,雖以金錢為標的,但得約定違約時,以金錢以外之給付為標的
§253(準違約金)前三條之規定,於約定違約時應為金錢以外之給付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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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176
甲承攬乙公司辦公室裝修工程,雙方約定,甲若未於 110 年 3 月 1 日前完工,每逾 1 日即給付工程費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下列關於甲乙間違約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甲乙間違約金之約定,如契約未另有訂定者,依民法第 250 條第 2 項視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
(B) 法院若認為甲乙間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予以酌減
(C) 依民法規定,法院不得就甲乙間之懲罰性違約金予以酌減→不論為懲罰性或損害賠償之性質,法院均得依職權酌予核減
(D) 甲乙間約定之違約金,雖以金錢為標的,但得約定違約時,以金錢以外之給付為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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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所謂「違約金」,乃契約當事人約定於一方違約時,應支付他方之金額,無論係懲罰性質抑賠償額預定性質,必當事人間有所約定,始得請求給付。違約金不論為懲罰性或損害賠償之性質,法院均得依職權酌予核減。惟若當事人係於發生債務不履行情事後,始約定一方應給付他方一定之金額,以賠償他方所受之損害,既非懲罰金或損害賠償額之預定,自與違約金之性質有間,即不得依上開法條之規定予以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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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8992
請問
金錢以外之給付 是指什麼東西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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