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國民基本教育之各類學校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是下列哪一項法令的規定?
(A)國民教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D)特殊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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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51), B(2782), C(19), D(73), E(0) #1239368

詳解 (共 5 筆)

#2216436

教育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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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 前項各類學校之編制,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做妥善規劃並提供各校必要之援助。 

 

國民教育法 ( 民國 105 06 01 日 修正

12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採小班制為原則,每班置導師一人,學校規模較小者,得酌予增加教師員額;其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由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為兼顧學生適性發展之需要,得實施分組學習;其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由教育部定之。


 

教育基本法小班小校

國民教育法小班制、常態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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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183
小班小校,教基法。小班制,國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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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128
法規類別:行政/教育/處務名  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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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935
筆記-小班小校,教基法。小班制,國教法。
(共 2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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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5124

《教育基本法》又稱  教育的《憲法》
大原則(如小班、小校)選教育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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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461081
未解鎖
(A)國民教育法—→小班制、常態編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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