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全民健康保險法中關於一定比例保險費由直轄市補助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認為並不違憲。其主要理由為何?
(A)對直轄市政府而言補助金額足堪負荷,並未造成重大財政負擔
(B)全民健康保險法之立法過程,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已就經費之分擔充分協商
(C)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屬社會福利工作,憲法對中央與地方財政責任分配已有規定
(D)中央依法使負有協力義務之地方分擔保險費之補助,並未侵害地方自治團體財政自主權之核心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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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錯誤點:就算造成地方的財政負荷,地...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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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550號解釋 全民健康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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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釋字第 550 號 理 由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