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今年八月,國民中小學學生評量準則說明,將學生期末成績量化分數應轉換為
(A)質的描述
(B)質量兼重
(C)優甲乙丙丁
(D)甲乙丙丁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1), B(683), C(2421), D(98), E(0) #44164

詳解 (共 5 筆)

#341548
我在法條上有看到哦有優
25
0
#376559
我確定 "優" 還在...因為我剛送完成績...
17
0
#874891
法規名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民國 103 年 04 月 25 日 修正 ) 

第 八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領域之平時及定期成績評量結果,
       應依評量方法之性質以等第、數量或文字描述記錄之。

       前項各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至學期末,應綜合全學期
       各種評量結果紀錄,參酌學生人格特質、特殊才能、學
       習情形與態度等,評定及描述學生學習表現和未來學習
       之具體建議;並應以優、甲、乙、丙、丁之等第,呈現
       各學習領域學生之全學期學習表現,其等第與分數之轉
       換如下:

       一、優等:九十分以上。

       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

       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

       四、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

       五、丁等:未滿六十分。

8
0
#312126
現在不是沒有''優''了嗎
0
0
#22755
這一題的題幹和選項似乎不完整耶==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