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擬定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下列何者正確?
(A)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三個月內訂定
(B)每學年應至少檢討一次
(C)若學生已重新安置於他校,原就讀學校應將個案資料銷毀以保護個人資料
(D)內容包括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等
統計: A(365), B(641), C(422), D(9651), E(0) #1807937
詳解 (共 10 筆)
(A)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B)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C)若學生已重新安置於他校,原就讀學校應將個案資料隨同移轉,以利持續輔導。 (D)內容包括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等
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IEP =Individual Educational Program
法源:《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 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 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 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 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 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第 14 條 特殊教育學生已重新安置於其他學校,原就讀學校應將個案資料隨同移轉,以利持續輔導。
★資優生是IGP:個別輔導計劃(IndividualnGuidance Plan, IGP)
一個月內訂IEP(三個月學期都快結束了!不可能那麼晚定)
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孩子的改變、進步或問題,半年就能有很多的改變,所以每學期檢討一次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