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_教師甄選筆試試題:特殊教育科#126473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3.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下列哪些學生得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甲、有嚴重行為問題之 ADHD 學生乙、無法自己行動和自理的資源班學生丙、無法認字和書寫困難的學習障礙學生丁、鑑輔會鑑定為重度障礙的特教班學生(A)甲乙丙 (B)丙丁 (C)甲丁 (D)甲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