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有關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依政府採購法簽訂之契約,即為行政契約
(B)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該約定無效
(C)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D)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經所屬上級機關核准後即可調整契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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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8), B(53), C(3751), D(143), E(0) #171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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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426
第 141 條 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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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099
第 141 條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n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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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4950

31 有關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依政府採購法簽訂之契約,即為行政契約 

雙階理論

政府採購法案件 ,從廠商投標到決定由何廠商得標之階段,為公法事件;而與得標之廠商簽訂採購契約,則為私法事件


(B)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該約定無效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
強制執行
之執行名義。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同等級機關
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
行政首長
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認可,始
生效力。
第一項強制執行,
準用行政訴訟法(第305條)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C)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消滅。但依其性質法規規定
得締約者
,不在此限。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
人時,行政機關
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決定前,並予參
與競爭者表示意見
之機會。


(D)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經所屬上級機關核准後即可調整契約內容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
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單方調解或終止)
前項之調整或終止,非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不得為之。
第一項之調整或終止及第二項補償之決定,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
相對人對第一項之調整難為履行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終止契約。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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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9793
行政程序法第135條(行政契約的容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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