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下列何種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A)叔叔與姪子之間
(B)表兄弟姊妹之間
(C)舅舅與外甥之間
(D)兄弟姊妹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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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26), C(14), D(325), E(0) #3381552
統計: A(31), B(26), C(14), D(325), E(0) #3381552
詳解 (共 3 筆)
#6312224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
-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因此,在您提供的選項中,(D) 兄弟姊妹之間,符合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若進行財產買賣,會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因此答案為(D)兄弟姊妹之間。
以下為相關補充:
- 二親等以內親屬:
- 包含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及旁系血親(如兄弟姊妹)。
- 例外情況:
- 如果能夠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的價款並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
因此,親屬間的財產買賣應特別注意稅務相關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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