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對於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的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應於一年級身障新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B)對於即將升學高級中等學校的學生,學校應於畢業前一個月內召開轉銜會議,並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C)對於已安置而未就學的學生,應於開學後兩星期內造冊通報學校主管機關處理
(D)轉銜輔導及服務項目需納入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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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9), B(982), C(307), D(49), E(0) #657891

詳解 (共 7 筆)

#1259022

升國小、國中→畢業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 
升高中、高職→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
ps. 國中畢業後不升學→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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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722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

《第 8 條》           
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
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二星
期內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
收轉銜服務資料,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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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737
應於「畢業前一個月內」召開轉銜會議,應更正為「畢業前一學期」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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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304
國中:前一個月
高中:前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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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661
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 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二星 期內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 收轉銜服務資料,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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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5916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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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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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階段之安置學校,應於開學後已安置未就學學生,造冊通報學校主管機關,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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