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關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所明訂各學習階段之識字學習重點,以下敘述 何者有誤?
(A) 識字學習的重點在第一、二學習階段,第一學習階段應重視「學以 讀」的發展,第二學習階段則應重視「讀以學」的發展
(B) 第一學習階段的用字,應該盡量強調高頻率字、具體詞,生字的識讀應該重視不 同課文文本的 重複性
(C) 第二學習階段起則強調分析字的筆畫對於辨識字的影響,宜採筆畫(部首、聲 旁)歸類,協助以部首及聲旁識字
(D) 第三學習階段以後僅於生難字詞、歧音異義的字詞附上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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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1), B(344), C(1131), D(304), E(0) #3186218
統計: A(721), B(344), C(1131), D(304), E(0) #3186218
詳解 (共 5 筆)
#6030398
(C) 第二學習階段起則強調分析字的筆畫對於辨識字的影響,宜採筆畫(部首、聲 旁)歸類,協助以部首及聲旁識字
不是筆畫,是部件
識字與寫字
識字學習的重點在第一、二學習階段,第一學習階段應該重視「學以讀」,第二學習階段「讀以學」的發展。
教材用字量,第一到第三學習階段宜掌握基本識字量2,700字,第四學習階段則為3,500-4,000字。
第一學習階段的用字,應該盡量強調高頻率字、具體詞,生字的識讀,應該重視不同課文文本的重複性,以符合學習的原則;
第二學習階段起則強調分析字的部件對於辨識字的影響,宜採部件(部首、聲旁)歸類,協助以部首以及聲旁識字。第四學習階段應配合基本造字原則,第五學習階段則配合六書造字原則,輔助識字。
在撰寫上可考慮第一、二學習階段的課文全文應附上注音,第三學習階段以後僅於生難字詞、歧音異義的字詞附上注音。依學習難易,作循序漸進的安排。寫字教學應強調先認讀後書寫,配合單元教材循序安排,引導適當的寫字姿勢及執筆方法。
各年級硬筆、毛筆寫字教學,宜編寫或編選字帖、練習簿。字帖、練習簿內的字例,以學生學過的生字為原則。在字體大小方面,硬筆字之練習,第一學習階段,格子的大小,以1.5-2公分見方為原則;第二學習階段起,可酌予縮小。毛筆字之練習,練習大楷毛筆字,格子的大小,以8-12公分見方為原則,可採用九宮格、米字格或田字格。第三學習階段,格子的大小,以6-7公分見方為原則。
資料來源:https://cirn.moe.edu.tw/WebContent/index.aspx?sid=11&mid=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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