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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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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大意#5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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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大意#58406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大意#58406
年份:
105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32 下列何者不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
(A)公務人員得公開為自己配偶之公職候選人站台
(B)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
(C)公務人員得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具名廣告支持自己配偶之公職候選人
(D)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依規定請事假參選,長官不得拒絕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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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老皮好聰明
B2 · 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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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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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8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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