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對於柴火分類及說明,何者有錯?
(A)使用松柏枯枝、小木片、火系棒等為發火柴
(B)如筷子、鉛筆粗細、大小者為發火柴
(C)用發火柴可以很快燃燒的細柴為引火材
(D)直徑約小腳大至膝蓋大,使用硬木者為燃燒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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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115), C(5), D(0), E(0) #2001502

詳解 (共 3 筆)

#3381590

33.對於柴火分類及說明,何者有重?

應更改為

33.對於柴火分類及說明,何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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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2250
原本題目:33.對於柴火分類及說明,何者...
(共 23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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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2238

引火柴

是指用發火柴很快就可以燃燒的細柴。如筷子、鉛筆、拇指般大小的乾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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