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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桃園市國中教甄童軍試卷兼答案#75420 | 科目:教甄◆童軍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桃園市國中教甄童軍試卷兼答案#75420

年份:104年

科目:教甄◆童軍專業

33. 對於柴火分類及說明,何者有誤?
(A)使用松柏枯枝、小木片、火煤棒等為發火柴
(B)如筷子、鉛筆粗細、大小者為發火柴
(C)用發火柴可以很快燃燒的細柴為引火柴
(D)直徑約小腳大至膝蓋大,使用硬木者為燃燒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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