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現行《特殊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 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有哪些? 甲、集中式特教班 乙、分散式資源班 丙、巡迴輔導班 丁、特殊教育方案
(A)甲乙丙
(B)乙丙丁
(C)甲乙丁
(D)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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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4), B(66), C(50), D(588), E(0) #1795088

詳解 (共 1 筆)

#2819035

試題釋疑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11 條內容: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二、分散式資源班。 三、巡迴輔導班。 前項特殊教育班之設置,應由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其班級之設施及人員設 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生,未依第一項規定安置於特殊教育班者,其所屬學校得擬具特殊教育方案向各主管機關申請;其申請內容與程序之辦 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法規提及之辦理方式有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 育方案,故本題維持原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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