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甲男、乙女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乙有子女丙、丁二人。甲死亡時留有新臺幣(下同)
600 萬元,其中 300 萬元為其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乙無任何婚後財產。遺產分割後,丙可分得多少
遺產?
(A)100 萬元
(B)150 萬元
(C)200 萬元
(D)2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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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 B(308), C(43), D(31), E(0) #1646822
統計: A(60), B(308), C(43), D(31), E(0) #1646822
詳解 (共 3 筆)
#3702941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一)乙得依§1030-1主張剩餘財產分配150萬元優先給付。
(二)甲遺留450萬元之遺產,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繼承,故各得150萬元,故(B)為本題正確選項。
(二)甲遺留450萬元之遺產,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繼承,故各得150萬元,故(B)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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