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關於遺囑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書遺囑者,得以電腦打字為之
(B)密封遺囑者,應向公證人提出
(C)代筆遺囑者,應由公證人代筆
(D)口授遺囑者,因遺囑人生命危急,為保障其立遺囑之權利,該遺囑無須經見證人之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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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9), B(870), C(291), D(79), E(0) #3563725
統計: A(189), B(870), C(291), D(79), E(0) #3563725
詳解 (共 5 筆)
#6743760
34 關於遺囑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B)
(A) 自書遺囑者,得以電腦打字為之--必須自書全文(民法第1190條)
(B) 密封遺囑者,應向公證人提出(民法第1192條)
(C) 代筆遺囑者,應由公證人代筆--由見證人代筆(民法第1194條)
(D) 口授遺囑者,因遺囑人生命危急,為保障其立遺囑之權利,該遺囑無須經見證人之見證--須經見證人之見證(民法第119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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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90條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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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92條
密封遺囑,應於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於封縫處簽名,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如非本人自寫,並陳述繕寫人之姓名、住所,由公證人於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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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94條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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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95條
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左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
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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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1909
關於遺囑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自書遺囑者,得以電腦打字為之❌
- 依《民法》第1190條規定,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自書」全文,並記明年、月、日,及簽名。
- 電腦打字不符合「自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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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190 條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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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密封遺囑者,應向公證人提出✔️
依《民法》第1192條第1項規定,密封遺囑應由遺囑人於簽名後,將其密封,並向公證人提出,聲明其為自己之遺囑,如非本人所書,並應聲明繕寫人之姓名、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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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192 條 1 密封遺囑,應於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於封縫處簽名,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如非本人自寫,並陳述繕寫人之姓名、住所,由公證人於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 2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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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代筆遺囑者,應由公證人代筆❌
- 依《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應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見證人全體簽名。
- 並非強制由公證人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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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194 條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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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口授遺囑者,因遺囑人生命危急,為保障其立遺囑之權利,該遺囑無須經見證人之見證❌
- 依《民法》第1195條規定,口授遺囑為因遺囑人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始得為之。
- 且其成立方式仍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或二人以上,將其口述之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及口授人姓名、見證人全體簽名。
- 因此,口授遺囑仍需見證人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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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195 條 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左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 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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