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
辦法的程序,下列何者不符合規定?
(A)合理比例之學生、教師、家長、行政人員代表參與會議討論形成草案
(B)草案內容以適當方法公告,聽取各方建議
(C)必要時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
(D)本辦法應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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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80), B(890), C(1071), D(4648), E(0) #2011610
統計: A(1280), B(890), C(1071), D(4648), E(0) #2011610
詳解 (共 6 筆)
#3404302
(D)本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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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3227
學校行政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和決定學校的重要問題,部署學校的日常行政工作任務,並負責實施督查與反饋總結,以促進學校各部門協調運轉,確保學校工作目標和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學校行政會議由校長室決議,由各負責部門落實,由業務副校長負責通知和記錄。校長室成員包括校長和副校長。
一、學校行政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或急需處理的重大問題可隨時召開。
二、參加人員,通常是學校中層以上幹部,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校長決定由中層正職以上參加,必要時可召開行政擴大會議,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三、學校行政會議由校長召集並主持,必要時可委託副校長主持召開。會議的議題由校長確定,會議成員個人認為需要集體討論的議題,會前應向校長提議。
四、議題的主要提出人就議題作簡要說明,成員就議題進行充分醞釀討論,會議主持人根據多數人意見,提出該事項的處理意見,由全體成員作出決議或表決。重大議題一般會前通知各成員。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other/2kkxner.html
校務會議為校務最高決策單位
校務會議有權議決校務發展計劃、學校各種重要章程、重要單位之設立與存廢,以及其他由校長提出之重要校內事項。因此,像是職務分派案、導師輪替暨任用辦法、教學評鑑辦法、聘約、教評會、考績委員會等組織章程,以及輔導學生與管教辦法…等,都應該送校務會議審議,也就是說,在不侵犯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範圍內,學校欲推行的重大校務活動,都應該擬定辦法送交校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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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0360
須經由校務會議而不是行政會議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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